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4-03-21 20:26:16
关于单位承诺书范文集合八篇

关于单位承诺书范文集合八篇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单位承诺书 篇1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均真实有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外借、不挂靠,不与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

四、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个月~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投标市场。并自愿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诺方(以下简称乙方):

1. 乙方为采用 产品参与 特向甲方申请开具项目投标授权,经甲方确认该项目与公司及其他已授权项目无重复或冲突。

2. 乙方承诺在取得甲方针对在投标成功后的约定期限内从甲方处采购授权项目设备。

3. 乙方承诺所采购设备用在本次授权项目中,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不得用于其它项目。

4. 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 授权期间协议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时,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要提交相应部门的证明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或延期执行,延期的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6. 乙方如违反本承诺书所约定的条款,则其已获得的授权书将即时失效,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方进行项目的跟进及产品销售或服务。

7.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承诺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授权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单位承诺书 篇3

为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向公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 本企业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本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记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理念,承诺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产品,坚持和恪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为忠旨。

三、 健全医疗器械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健立完善医疗器械质量可追溯机制。

四、 认真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合法经营,不得虚假和夸大宣传产品效果。

五、 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六、 认真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的检查,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各执一份。

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年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由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提交的注册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调动人员岗位承诺书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我个人申请于20xx年9月从 调动到 。由于工作单位变动,根据职称聘任政策导致的职称岗位低聘和降低工资,本人无异议。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一份,教体局人事股一份存底。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落实合作单位履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的业务得以顺利开展,承诺如下:

1、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以及结果负责。

2、责任死亡事故为“零”。

3、责任重伤事故为“零”。

4、无发生任何因自身原因导致其他人员重伤或死亡责任事故。

5、无发生任何程度的火灾责任事故。

6、无任何设备损毁、网络中断的责任事故发生。

7、无发生员工监守自盗或建设方设施、材料被盗的事件或案件。

8、无发生任何事由的群体或个体上访及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9、无失密、泄密事故以及互联网站安全事件或案件的发生。

10、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发生。

11、员工年度安全生产例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12、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考试达到100%。

13、按要求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并做好签到与会议记要。

1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员工办理工伤意外险100%。

15、经常性地检查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16、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17、做好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记录工作。

18、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和员工劳保用品的签领、使用规定。

19、督促、教育一线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0、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21、特种作业(登高、电工、焊工、驾驶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危险作业监管监护管理规定。

2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基本项目的体检。

24、仓库或材料物品的推放处,严禁同时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5、确保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的防火安全。

2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27、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

28、确保省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各类抽查评定)无扣分。

因承诺方原因未能达到上述责任条款要求,将按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仅适用于承诺单位与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部分,以及合作部分的实施、作业和相关人员。

本承诺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责任方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章):

责 任 人: 日 期:

单位承诺书 篇7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8

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

(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五、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xx〕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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