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诚信承诺书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诚信承诺书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诚信承诺书 篇1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1.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分管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及时予以答复、回复。
3.每年至少到分管单位上1次廉政党课。
二、担负作风建设监督责任
4.督促分管单位抓好作风建设的制度建立、经常性检查、违纪问责处理。
5.督促分管单位改进窗口服务,文明高效服务基层群众,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及时严肃认真处理。
6.对分管单位负责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主要负责人。
三、担负监督约束责任
7.对分管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五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廉政监督,督促分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公开监督、责任审计等监管制度,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8.对分管单位大额开支进行廉政审核,对资金使用频度较大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审核。
9.对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调查处理。
四、担负督查推进责任
10.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两个责任”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抓好分管单位负责人的签字背书,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
11.定期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清单落到实处。
12.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诚信承诺书 篇2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5. 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0. 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 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2. 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3. 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 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 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动退出诚信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两年内不进入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凡我单位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阶段所要提交的资料均在诚信库中事先予以登记并审核合格,未予以登记和审查合格的均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诚信承诺书 篇4
建管1203 班期末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期末考试将至,为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级全体同学在辅导员的带领下召开《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了《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院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课程考核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若有违反考试规则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七 、若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